附录
黑龙江省委办公厅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意见》的通知

黑办发[2010]15


各市()、县()委和人民政府(行署),省委各部委,省直各单位:

  经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,现将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  

 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 
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  二年六月十八日

 

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意见

  为深入贯彻《中共黑龙江省委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今后五年深化“平安龙江”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黑发【200718)和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黑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三年规划〉的通知》(黑办发【20071)精神,充分发挥安全技术防范在加强社会管理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、防范打击违法犯罪、强化社会管理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。现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工作目标

  ()指导思想

  依托“平安龙江”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着力点,以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,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,不断拓宽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与应用的领域和范围,使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在提升打防管控能力,打牢城乡社会治安防控基础,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,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和预防、发现、制止、打击违法犯罪能力,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。

  ()工作目标

  按照“政府领导,综治领导、公安主导,社会参与,统筹兼顾”的思路,在落实三年规划的基础上,强力推进全省城市监控与报警系统建设,不断扩大覆盖面,推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,丰富技战法,提高管控水平,构建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监控与报警系统;积极开展农村技防工作,加强对农村技防工作的组织领导,推广适合农村和农民治安需求的安全防范技术和产品,初步形成以农村派出所和警务室为依托,多部门、多警种联动,群众积极广泛参与的农村技防工作新格局。

  1.通过3年的时间,全面完成市、县公安局和派出所三级监控与报警平台建设;监控点在现有基础上翻3番,到2012年年底建成15万个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监控报警点。

  2.市、县级监控报警控制中心2010年达标率70%以上,2011年达标率95%以上,2012年达标率100%

  3.派出所级监控报警中心()2010年达标率50%以上,2011年达标率80%以上,2012年达标率100%

  4.重要治安卡口安装率2010年达到30%以上,2011年达到60%以上,2012年达到90%以上。

  5.重点部位技防建设2010年完成本地方案设定的40%以上,2011年完成80%以上,2012年完成100%

  6.积极做好农村技防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,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村技防工作,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安装使用技防设施。

  二、重点工作任务

  ()监控报警平台建设。进一步完善市、县公安局和派出所三级监控报警中心()建设。监控中心要有完备的显示、管理、控制和存储设备,并能实现分级管理、优化存储、按需应用和联网调用。市、县公安局和派出所三级监控报警中心()的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纵向上互连互通,在横向上本级公安机关与同级社会视频监控资源互相兼容。

  ()治安卡口系统建设。在城市等重要出口安装智能卡口系统,实现城市多门落锁,进行区域控制。通过智能卡口系统,完成对通过车辆的时间、地点、行驶速度、行驶方向以及车辆图像、号牌、车辆驾驶室前排司乘人员的面部特征信息、装载信息等进行有效抓拍;自动比对车牌信息,自动报警各类布控车辆,实现超速行车违法行为取证,根据不同权限对车辆通行记录的数据进行查询、检索、布控、比对,并且能对前端设备进行远程控制和管理;利用卡口车辆号牌识别系统提供的识别、比对、报警、处理功能,对捕获到的过往车辆信息所提供的各类线索,进行关联分析和综合应用,有条件的要通过警用GIS地理信息子系统实现快速定位和调度警力;对公路运行车辆的构成、流量分布、违法情况进行常年不间断自动记录,为交通规划、交通管理、道路养护提供重要的基础和数据。

  ()重点部位技防建设。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,城区主要街道、城市主要路口、高速公路(收费站)出入口、机场、码头,公园、游乐场、运动场、广场、校园、医院、大型停车场、旅游景点,危险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,文化娱乐场所,金融营业网点,宾馆、旅店、典当行、汽车修理厂,加油站、加气站,社区、居民住宅小区,公交车、长途客运车、武装押运车的安全技术防范建设,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。不断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安装率和覆盖率,形成规模,确保满足实际防范需求。

()农村技防建设。根据农村地域和治安状况特点,结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积极开展农村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及应用工作。利用有线、无线联网方式,采取视频监控系统、多户联防设备、简易报警系统等多种形式,推广使用经济适用、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,有效控制农村入室盗窃及盗窃农机具、电力设施和牛、羊等家畜案件,初步建成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。

三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

()科学制定方案。各地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以实际需求为导向,以有效应用为核心,以技术建设与工作机制的同步协调为保障,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实施方案,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。力求将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纳入本地城市建设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、道路建设规划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。

()认真抓好实施。各市()、县(市、区)要统一安排、分步实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则。对不同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监控点实行分层分类规划建设,科学确定监控密度和监控点,做到有效覆盖、合理布局,努力消除盲区。要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,建设中要注重资源整合,加强对已经建成的各行各业安全技术防范资源的整合联网,特别是对关系国计民生部门和公共要害部位的监控资源,更要尽快实现资源的跨级、跨部门共享,使技防设施尽快形成规模效应,更好地为社会治安防控和社会管理服务。

()确保系统质量。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各类技术标准,严把建设质量关。对正在建设的系统,主管部门要靠前指导督促建设商按标准建设;对已经建成的系统,要委托法定检验部门进行检测,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,质量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。要充分发挥已建技防设施的作用,通过强化系统应用推动安全技术防范建设,在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、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能力、侦查破案、精确打击各类犯罪活动、控制和震慑治安复杂地段违法犯罪、重大活动安全保卫、提高服务人民群众和管理社会能力上充分发挥作用。

四、完善保障机制

(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,强化保障,统筹协调,狠抓落实,形成“党政统一领导、综治督促指导、公安全力主抓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”的齐抓共建工作格局。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,抽调精干人员负责建设,保证专业人员到岗到位。要建立科学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确保各阶段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。

()确保资金投入。通过政府投入、引导投资等多种措施,确保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资金投入。各地政府要把应由同级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列入地方财政预算,并加大对属于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列入地方财政预算,并加大对属于政府事权范围的公共点位的投入,保障已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所需的租赁、运行和维护费用。林业、农垦、铁路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“平安城市”建设和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有关规定安排建设专项资金。要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并重的原则,积极利用社会资源,建立多渠道、多元化的投资机制。组织领导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抓好内部区域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,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部分承担本单位周边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任务。宣传引导群众特别是中小型经营户树立“花钱买平安”的理念,积极安装技防设施并广泛应用,提高自身防范能力。

()完善管理机制。着眼于完善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,着力抓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规章制度建设,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。明确监控人员、处置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的职责任务,建立健全值班、台帐、保密等规章制度,严明工作纪律,强化业务培训,使各级各类监控系统人员熟练掌握实用技能,真正实现人机结合,发挥实战效能。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必须确保在举办重大活动、执行大型保卫任务及处置突发事件时,使各级有关部门要实时掌握系统的运行状况,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备并通知相关维护部门予以修复。承担建设任务的公共运营商要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,切实承担起应用、维护、保障的职责。

()严格考核奖惩。省综治办对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实行目标管理,要把安全技术防范建设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体系,每年进行2次检查,年底对市()、县(市、区)完成指标情况进行综合考评,对没有完成任务指标的予以通报批评,安全技术防范建设不达标的单位不能被评为平安单位。2012年阶段性工作完成后,将以适当方式对全省各地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。